1837年,“幼兒教育之父”德國學前教育家福祿貝爾在德國勃蘭根堡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命名為“幼兒園”的社會性幼兒教育機構,體現了人類對于兒童價值的承認。讓兒童得到快樂的愿望逐漸在世界上引起共鳴。德國政治家將其介紹到英國,通過英國的博覽會傳入美國等國,并由傳教士帶入日本等國家。
19世紀初,體育活動逐漸國際化并出現了較為完整的體育組織,對兒童戶外游戲場地的發展是個很大的促進。兒童戶外游戲場地最初起源于美國,至今有140多年的史。1845年,自由貿易公司中的兒童游戲場地(JosiaMajok設計)受到家長和兒童的青睞,促進更多公園開辟兒童專用場地。1858年,美國第一個城市公園—紐約中央公園的建成促使歐美掀起了“城市公園運動”,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多、更便利、更舒適的休閑場地。美國的第一個學校附屬兒童游戲場地于1868年建在波土頓的一所公立小學內]。1886年,該市建立了第一個兒童沙地樂園,1887年,紐約市通過了“建造含有兒童活動場地設備的小型公園”的立法,并最早在波士頓、紐約和芝加哥給兒童提供戶外游戲場地。20世紀初美國引發“兒童游戲場地運動”;1906年,成立“全美兒童游園協會”,通過雜志推動兒童游戲場地的發展;此時,美國幼兒園內廣泛開展游戲場地的建設工作。滑梯、秋千、攀爬架、蹺蹺板、旋轉木馬等游戲設備的生產制造行業也應運而生,產品大量出現在幼兒園戶外游戲場地中。此后,歐美各國戶外兒童游戲場地不斷增多,例如幼兒園和小學的室外、街頭公園、城市和郊區的社區活動場地等均有設置。此時,游戲器械較單一,只能局限于一定形式的游戲活動開展,對兒童的生理、心理發展和安全因素考慮欠缺。
1924年,《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提出兒童應享有游戲和娛樂充分機會的權利。國際建筑師大會于1933年通過的雅典憲章《城市規劃大綱》首次在國際學術界提出居住區內應建設兒童游戲場地的號召。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各國開始重視居住區布設兒童游戲場地的問題。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初,室外游戲場地上開始出現各種建筑材料以及廢舊工業設備和材料,例如大水泥管、水泥船與水泥柱等,設計目的在于鍛煉兒童的大肌肉運動,但安全性仍然不強。
20世紀40年代,借鑒于丹麥哥本哈根的奇遇式游戲場地,設計開始提倡與自然接觸,并培養動手動腦的能力。場地為兒童提供可移動的器具、材料或半成品材料,以利于開展各種自然活動,如建城堡、造小屋、種植、爬樹、挖洞、挖水溝、飼養小動物等。材料的豐富雖利于兒童使用,但場地難免顯得雜亂。
20世紀50年代開始,美國城市改造運動推動了有關游戲場地新觀念的形成。藝術家、建筑設計師、娛樂行家、教育家及游戲設備制造商的觀點,均影響著游戲場地的設計。設計師開始把游戲場地作為一種環境以及總體環境的一部分來考慮。并于1957年聯合國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表明對兒童游戲場地建設的重視。
1961年,“國際游戲協會”討論了促進兒童游戲場地的發展問題。20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早期,游戲場地的外形最終發生快速的變化。沙、水、鵝卵石、原木、水泥制品以及粗糙的表面成為游戲場的主要材料,并用于建造雕塑、土丘、隧道、斜坡等。同時,由查德·丹納和M·保羅·弗里德博格提倡的“柱子+平臺”的組合概念被廣泛接受。然而,由野口勇和路易·康設計的兒童活動場地,形式抽象且鼓勵刺激和探險,在當時引起激烈的爭論而被迫擱置。
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初,許多戶外游樂設施為這種游戲場地專門設計了多種游戲設施。它一般由廠家生產的游戲設備和一些廢舊材料結合而成,如電線桿、枕木、輪胎及電纜木盤等,希望引導兒童開展一些創造性的游戲。漂亮的外觀、低廉的造價、較高的安全性能、便利的來源,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受到廣泛的認可。然而,過多地信任于游戲器械的作用,讓人們忽視了場地的實際意義。20世紀末風靡全球的“麥當勞模式”就是最突出的例子,這種“讓大人放心”又便于復制的模式,不能展示和傳遞自然的信息,也不利于兒童的發展和游戲的開展,永遠無法取代場地的存在。但其持續至今且隨處可見的無奈事實,令人嘆息。
隨著時間的考驗,目前的兒童游戲場地逐漸暴露出諸多不足,兒童也越來越不滿足于一陳不變的環境,獨特創新的設計和充滿幻想的空間得到人們的熱烈追捧。上海怡健游樂認為給孩子們提供一片可以盡情玩耍、想象、創造、探險的樂土的同時,提倡個性的培養,成為目前設計師們的主要目標。 |